2016年12月15日,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局正式發布了《關于減征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對購置1.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.5%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。自2018年1月1日起,恢復按10%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。所涉具體事項通知如圖: 
購置稅算法 汽車購置稅計算公式為:購置稅=購車款/(1+17%)×購置稅率(10%)×減稅(0.75)。以購買指導價為10萬元的小排量新車為例,需繳納的購置稅約為6410元,相比2016年購置稅減半時期(4273元)多繳納2137元。若購買指導價為15萬元的小排量新車,需繳納的購置稅約為9615元,相比2016年購置稅減半時期(6410元)多繳納3205元。 吉利專題 吉利汽車3.0代產品憑借強大的產品力,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認可,但也出現大批2016年12月31日前訂車,但要等到2017年才能交車的情況。受國家購置稅補貼政策影響,將會影響部分用戶享受補貼政策,為回饋廣大用戶,現給予延期至2017年交付的吉利博越全系與帝豪GL車型的訂車用戶繼續享受吉利廠家購置稅補貼政策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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